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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装?怎么装?
《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2023 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来了
近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了《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2023 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 月5 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到“十四五”末,力争乐山主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450 部以上,基本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长效机制。
申请加装电梯需满足4 个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增设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承担电梯增设工程建设单位责任。
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机构作为建设单位实施电梯增设。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4 个条件:
◎必须在乐山市主城区范围
◎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棚户区改造计划;
◎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要求。
审查时间缩短至5 个工作日
针对电梯增设的具体实施程序,《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动议表决、编制方案、公示公告、部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使用6 方面的内容。
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向属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市中区、乐山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受理后5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每部电梯财政补贴15 万元
在资金筹措方面,《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种方式:
◎由业主充分协商后按一致认可的方式共同出资。
◎可按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增设电梯的房屋属房改房的,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可按规定程序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相关业主可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程序申请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
◎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财政补贴资金。乐山主城区符合奖补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给予15万元/台财政补贴。单一产权住宅、自建房、别墅等增设电梯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据了解,2019 年,乐山开始推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政策。去年5月,《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出台,不仅财政补贴从之前的10万元/台,上调到15 万元/台,而且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也从2000 年之前的老旧小区,放宽到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意见征集稿》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资金筹措的方式上,新增了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等。
记者 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