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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开始缴费

    本报讯(记者 罗曦)12 月 15 日,记者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4 年乐山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024 年乐山市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已出炉,2024 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5元/人·年。2024年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缴费时间均为2023年12月15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待遇享受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大病保险参保范围为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办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2023年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2024 年继续通过其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已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其余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非接触式缴费、银行渠道缴费、其他方式缴费等三种方式之一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

    非接触式缴费:参保人可以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缴费;可以通过智乐山、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

    银行渠道缴费:参保人可以通过乐山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银行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缴费。

    其他缴费方式:可以到当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税邮驿站、办税服务厅(含政府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由单位生成参保缴费计划推税务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当年因病住院(含B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在起付线至封顶线(封顶线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为准)之间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在本地医院住院按 90%赔付(含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的按 78%赔付(不分退休和在职)。高额赔付:当年因病住院(含 B 类特殊疾病门诊)的总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到封顶线后其超出的部分,不分本地、异地医院住院按 90%赔付。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手术(含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3类大病在以上赔付比例基础上分别增加 5 个百分点。一年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30万元。

    职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和标准:职工大病保险对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参加职工大病保险的人员单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以及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超过 6000 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按65%的标准赔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赔付不超过10万元/人。